泰安市泰山区创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机制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是党和政府落实优待政策的主要形式,新的《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泰山区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机制,贯彻国家优待政策,更好地完成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
一、部门分工负责,齐力做好优待
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兵役机关核定义务兵的名单、服役地区等详细信息,建立年度入伍义务兵数据库;民政部门依据兵役机关提供的义务兵信息进行审核登记,形成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花名册;财政部门根据统计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人员数据和经费需求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了及时足额核拨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
二、明确优待标准,加大优待力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了泰山区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上年度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1.1倍,城乡一体,同役同酬;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享受增发一倍家庭优待金待遇;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等荣誉表彰的,加发一定比例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资奖励。
三、应对新的形势,科学安排资金
由于泰山区地理位置特殊,位于泰安市的市中心,辖区内高校比较密集,而当前新形势为符合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可在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登记入伍,并且由应征入伍地进行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此,财政会同民政部门做好摸底统计,端正观念,落实政策,调整思路,科学有效地安排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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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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