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多项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一是强化现有债务的管理。对有非税收入的部门,除安排必要的征收经费和成本之外,其余资金优先偿还部门债务。
二是将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将债务进行分类处理,报市政府通过后,将一般债务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是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理甄别。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对全市现有的债务进行清理登记,将债务按照融资、工程款项、乡镇债务和部门债务进行分类,根据还款来源和有无收益,充分考虑预算的承受能力,分别作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和企业债务。
四是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非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镇街园区、市直部门单位一律不得开工新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一律不得新增债务;已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政府招投标程序,财政部门全程跟踪、监督管理。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2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