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栖霞市政法部门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配备基本业务装备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装备配备的标准与范围,规范了装备采购及拨款流程,落实了政法部门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
二是规范开支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政法机关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标准和范围,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纳入专户管理。将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门负责控制资金额度,审核政法单位装备购置计划,确保所购装备属于采购目录范围,杜绝超标、超范围配置。
四是实行政府采购。对政法专项装备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制度,降低采购成本。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备查簿,及时登记入账,实现业务装备购置、登记、使用、更新、报废等动态化管理。
五是开展绩效评价。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开展政法经费绩效评价,将办案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合规、政法装备购置的范围和标准是否合规、政法装备的管理与保存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对评价结果良好的单位,优先安排预算,对评价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