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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民生财政”向困难群体倾斜

  一是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通过参保参合、大病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减免费用等医疗救助模式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从2014年1月开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40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截至目前,全市参保人数945.9万人,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今年前三个季度,共实施医疗救助2894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013.6万元

  二是推动城乡低保提标扩面。临沂市自2011年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逐步提高保障标准,按照“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目前,从今年开始,临沂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0元-370元提高到360元-4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2600元,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之比由去年的2.0:1缩小到1.7:1。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9.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54%,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6万人。

  三是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推动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从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启动实施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对无生活自理能力、无固定收入、未享受其他补贴或抚养补助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60元,全市受益人口8121人。从2014年9月1日起,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1.3万元,增加部分专项用于残疾儿童在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期间生活补助;将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60元,全市受益人口达2.8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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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