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健全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是泰安市委、市政府2014年为民要办10件实事之一,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泰山区于2011年底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为更好的保障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了补贴标准。
一是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养老金。从2014年5月1日起,符合条件老年人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从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
二是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
三是特殊困难群众补贴。对城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