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各级贯彻厉行节约规定取得突出成效
2013年,山东省各级各部门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十条实施办法,大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取得明显成效。全省以行政经费为主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6.3%,低于公共财政总支出增幅7.1个百分点,其中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3.6%,省级“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0%左右,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承诺。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年初,山东财政厅制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的意见》,对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提出具体要求。年中,在规范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费、车辆购置费管理等方面又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办法,为促进厉行节约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是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年初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5%。9月份,省级又对除学校以外的所有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支出,按不低于年初经费拨款预算5%的比例进行压减,同时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支出,节省更多的资金用于民生及必保的开支。各市县也及时采取措施,有15个市年中压减了部门预算,压减率均在5%以上。
三是注重以公开促规范。省级5月份向社会首次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95个部门的具体数额,并启动县级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试点工作。全省共有6个市本级41个县(市、区)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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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