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原则。按照“企业自愿、循序渐进、注重质量、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和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积极加以引导,切实做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二是突出重点。主辅分离工作主要集中于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具体包括科技研发服务、物流服务、资产服务和其他信息技术等服务。先期重点推进年营业额3000万元以上、年研发费用200万元以上、自有运输车辆10辆以上或仓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三是创新方式。采取资产剥离、资产重组、融资租赁和分账核算等四种分离方式。鼓励企业按照规模不同、辅业性质不同,选取适当方式加以分离。特别是发挥融资租赁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盘活企业资产,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