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2013年山东财政下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000万元。据统计,自2007年设立专项资金以来,山东财政已累计投入6700万元,争取中央补助7200万元,带动市县投入1.33亿元,社会投入近1.6亿元,促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山东省有8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名录153项,省级名录555项;国家级传承人达到60名,省级传承人262名;各类博物馆、传习所达到1010个,“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被命名为15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