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财政局立足实际,勇于探索,创新资金监管方式,在全县推行了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财政运转情况进行集体稽核,为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勇于探索创新,建立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乡镇财政既担负着保运转、促发展的职能,又承担着落实惠民政策、服务人民群众的重任。由于业务繁重、人员较少等多种因素,长期存在账务、资金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沂南县财政局探索创建了一套切合实际、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推行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有利于提升乡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服务、推动镇域经济发展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作用;有利于各项惠民政策更快捷、更有效地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的作用,促进乡镇财政监督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二、把握关键环节,保障集体稽核制度顺利推进。沂南县在推行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过程中,突出抓好了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过程“双监督”。在集体稽核过程中,由县财政局驻乡镇监督办事处负责人和乡镇主要领导共同全程监督,乡镇财政所所长、各账务主管会计、现金出纳会计参加,实现了内部、外部“双监管”,保证了稽核结果的准确、真实、有效。二是业务“全覆盖”。集体稽核的范围包括预算内、预算外、政府经费、涉农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工资发放、村村通建设资金、计划生育、民政、经管站、敬老院等乡镇财政经管的账务,涵盖了乡镇财政部门的全部业务工作,实现了监督内容“全覆盖”。三是程序“无缝隙”。集体稽核分为3个阶段,共17项流程。准备阶段,每月5日前结完上月账务,在季度终了次月10日前后进行定期稽核;不定期稽核由财政所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随时组织。实施阶段,在县财政局驻乡镇办事处和乡镇领导的现场监督下,各主管会计轮流交叉稽核账务,对发现的问题分账簿逐笔登录到《集体稽核笔录》,先由稽核领导小组进行初核,再召集全体财会人员对发现问题逐项进行集体稽核认定,并要求各主管会计限期整改,根据整改情况填写《集体稽核问题整改情况表》。总结阶段,财政所长对集体稽核过程进行分析,对每套账簿进行点评,撰写本期集体稽核工作总结,经县财政局驻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审核后,上报乡镇和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并由专人整理归档,确保集体稽核工作有章可循,保障了财政监督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注重监督实效,集体稽核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前移监督关口,实现了事后监督向事前制约的转变。以往,对乡镇财务工作的监督主要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导,有时上级的监督检查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很多问题在检查时已经出现,甚至已经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通过集体稽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财政情况进行审核,变被动为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使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避免了很多问题的产生。二是多部门联动,实现了对基层财政工作的立体监督。通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充分发挥县财政部门与乡镇党委政府双重作用,实现了对基层财政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督。同时,通过集体稽核和在乡镇设立财政监督办事处两种制度,促使乡镇党委政府更好地遵守财经制度,财政所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使乡镇财政所和监督办事处在工作上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形成基层财政内外监管的合力。三是轮流交叉稽核,及时纠正了基层财政存在的问题。通过集体稽核制度,由各主管会计轮流交叉稽核账务,有利于“号准脉”、“找准病”,对症下药,有效抑制了公款挪用、私存、私借、债权债务不清等不规范行为,保障了公共财产的安全。截至目前,沂南县通过开展乡镇财政集体稽核制度,共理顺规范账务520余处,归还原资金渠道1200余万元,询证核实往来款项5600余万元,清理化解2100万元。四是加强学习沟通,进一步提升了基层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目前,乡镇财政所一般有8-10套账务,每套账务均有专人负责,各账务会计之间一般不交流业务内容。从稽核情况看,有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账务会计业务不精造成的。通过集体稽核,财务人员经常参与集体讨论,能及时发现自身业务存在的不足,共同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进一步提升了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是转变工作作风,有效解决了涉农资金滞拨问题。通过集体稽核,基层财政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第一时间将各项惠民补贴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让人民群众及时得实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打造让老百姓满意的“阳光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