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实施学前教育助学金制度。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补助,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平均资助面为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幼儿的10%,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截止目前,共安排补助资金711.8万元,受益儿童达6000余人。
二是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按照“政府为主、科学规划、分布实施、严格标准”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提高,保障农村适龄幼儿接受教育的权益,进一步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截止目前,共安排资金6131万元,新建和改扩建17处高标准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面积达56000多平方米。到2013年底,所有乡镇将全部建成中心幼儿园,容纳进园儿童6600余人。
三是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设立“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近年来,莒县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20万元,重点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舍租金、教师培训、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改善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
四是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先后招考幼儿教师112名,改善幼教队伍年龄及知识结构;在全县幼儿教师中启动基本技能达标工程,定期开展“送教下乡” ,进行骨干教师课堂教学展示和幼儿教师轮训。同时,建立幼儿教师业务成长档案和绩效考核等制度,全面提升了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