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打造综合医疗救助模式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寿光市财政着眼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多样性和医疗救助需求的多层次性,探索多种救助途径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一是资助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农村非低保重度残疾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
二是实施住院救助,对救助对象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救助费用施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凭有效证件、药费清单等,对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医药费后的自付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即时救助。
三是推行门诊救助,对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每年给予最高3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对重点优抚对象每年给予最高800元的门诊补助。
四是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对患恶性肿瘤、脑梗塞、血友病、甲亢及重度精神疾病等十五种重特大疾病的贫困人员,在一个医疗救助年度内给予最高10万元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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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