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政策执行收尾关。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农民群众准确了解摩托车下乡政策截止日期和补贴政策等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各个环节,在信息系统关闭前,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符合要求车辆的补贴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做到应补尽补,切实抓好收尾工作。
严把补贴资金清算关。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部署,层层把关,对补贴资金清算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并提前完成清算数据和相关情况的报送工作。清算结果显示,自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我市累计兑付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1218.7万元,直接带动摩托车市场销售9961.2万元。
严把后续工作监督关。市财政联合市经信、商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政策停止执行后有关车辆的登记、产品质量、市场秩序等继续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后续工作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