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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创新体制机制力促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2012年10月,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批复山东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后,省财政筹集首批启动资金4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力促全省经济再创发展新优势。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建立了山东省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财政厅总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合力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为加强政策宣传,实行信息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各成员单位信息员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按照省里的组织模式,烟台、威海、日照等示范市也相继建立了市级联席会议制度。

  二是建立政产学研合作机制。省财政通过与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积极搭建“政产学研”服务平台,及时掌握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动态,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学研合作。同时,建立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专家库,通过多方“借脑引智”,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前瞻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全省海洋经济发展方向及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省对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东营、滨州6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明确了各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方向,对全省目标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在资金使用上,采取目标考核、滚动支持、包干使用的方式。以后年度,省将对6市年度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确定下年度扶持政策、资金。6市政府将与省有关部门签署承诺书,力争至2015年全省实现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均增长率超过2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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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