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改进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努力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支持文化旅游业加快发展。2012年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资金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7%,用于“联合推介、捆绑营销”媒体宣传、重点区域户外广告投放等相关费用,叫响“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微山湖红荷湿地公园”等旅游名片。安排文化产业示范园和运河文化培训基地建设等2亿元,吸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动漫设计、影视制作等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和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
二是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2012年,市财政为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下达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100万元,争取省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285万元,对23家区(市)级银行分支机构的21.7亿元新增小企业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安排市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扶持资金500万元,帮助降低业务风险,调动了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担保和贷款积极性。拨付银行业发展贡献奖励300万元。
三是引导服务业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市级财政从2007年起按GDP的万分之一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12年,引导资金规模达1700万元,利用这项资金,对微山湖古镇建设等22个重点项目给予了扶持,银海医药物流、国际机床市场、服务外包基地等项目进展顺利,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资金的引导作用不断凸显,效益得到较好发挥。同时,争取中央、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3437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家政服务业等行业发展。2013年,市级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800万元,比上年增长64.7%。
四是鼓励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积极鼓励资源型企业向服务业领域延伸,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对剥离后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等生产性企业或项目,经认定后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和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给予认真落实兑现。
五是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超对接”等建设,2012年,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4万元,扶持农家店、捷利尔肥业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抓住上级实施“放心粮油示范县”建设工程的机遇,争取到3年的政策享受期,每年可获补助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放心粮油粮品示范店”创建。市级财政对全市1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下达补助资金200万元,完善农村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和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