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同时,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2012年各级财政补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资金达到4.2亿元,161万城乡居民从中受益。
二是推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投入资金6383万元,支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用药需求。
三是支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8696万元推动实施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11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1811万元开展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农村改水改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高了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四是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资金1663万元,用于扶持中医院发展,实施“三名工程”、“三进战略”,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继承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