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抓好政府采购“五个体系”建设
近年,泰安市财政局不断强化政府采购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以查找廉政风险点为切入点,以强化防控措施为着力点,从顺体制、建机制、严监管、强基础、抓队伍五个方面入手,构建起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源头防控“五大体系”。政府采购立法十年间,全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142.4亿元,节约资金27.8亿元,综合节支率16.3%。
一、理顺管理体制,构建“管采分离、相互制衡”的职能运行体系。2005年,泰安市财政局确立“监管职能归财政,执行职能市场化”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财政部门不再介入具体采购活动,全力抓好监督管理,对采购执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委托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组织实施。2007年,“泰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更名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能,建立起分工科学、衔接紧密、相互制约的岗位职责体系。“管采分离、相互制衡”机制的确立,使财政部门从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为全面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奠定了基础,同时监管工作不再插手招标采购具体事宜,权力运行更好的置于监督之下,严格限制了行政腐败问题。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全方位、无死角”的管理制度体系。2008年,泰安市率先以政府令形式出台《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把防范廉政风险放在突出位置,对易产生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决策失误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控措施。一是规范代理机构使用。《办法》明确了以“随机抽取”为主的代理机构选择方式。先后出台《泰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使用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建立了“统一备案、分级使用”的代理机构管理模式,代理机构管理全面实现了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二是增强制度约束力。推行《廉政承诺书制度》,凡拒绝签署或违背廉政承诺的供应商,一律不得进入该市政府采购市场。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范围严格政府采购程序的通知》,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规避监管、违规代理等突出问题做出规定,遏制了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三是提升监管效能。启动市级协议供货制度改革,配套出台《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了零星通用商品采购成本高、监管效率低等问题。四是强化资金管理。印发《关于调整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资金支付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凡预算安排的采购资金全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原政府采购过渡帐户逐步取消,实现了政府采购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有效衔接,确保了资金封闭、高效、安全运转。
三、抓好执行监管,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监管体系。该局注重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和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构建起以事前把关、事中监督、事后回访全流程监管为主线,以纪检监察、审计、建设等多部门横向联动监管为依托,以采购主体行为监管为重点的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监管体系。一是流程监管。重点把好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文件审查和开标评审监督三大关口。采购计划实行三级审核,从根源上杜绝无预算、无计划、超标准、倾向性采购问题;采购文件实行科室内部两级审查,将倾向性技术指标、不合理分值、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潜在风险化解在初始状态;开标评审实行现场监督,重点加强评审专家使用管理,统一从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严控评审委员会倾向性评审等违规行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合法。二是联动监管。对投资概算8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监督。尤其在工程采购方面,率先建立以“各司其职、联合监管”为核心的联合监管机制,与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保持密切协作,从法规制度、部门职责职能等各个层面实现了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的无缝衔接,多管齐下、齐抓共管,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三是行为监管。重点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行为实施监管,突出加强对供应商违规投标行为的处罚力度。2010年以来,累计对五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无故弃标、恶意串标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施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名单、政府采购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
四、夯实工作基础,构建“坚实有效,支撑有力”的业务支撑体系。2008年,泰安市财政局建成使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管理系统”,并建立代理机构抽取室。系统建成以来,已对1100多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代理机构随机抽取,全面杜绝了代理机构选择使用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2011年,建成启用了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大厅,划分综合服务区、开标区、评审区、监督区和供应商休息区五大功能区域,各区通过门禁系统相互隔离,上墙公布采购当事人、监管人员行为规范及开标评审纪律。大厅还配有全天候音视频监控系统,对开标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各监督部门均可通过加密视频传输平台,对开标评审现场实施远程实时监控。
五、抓好队伍建设,构建以“勤廉理财”为主题的队伍管理体系。泰安市财政局以“创先争优、争做泰山先锋”活动为契机,以“六讲六增强”的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先进典型的正面引导教育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泰安警示教育基地、泰安监狱接受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邀请专家开展反腐倡廉讲座等形式,使“做人以诚为本,理财以廉为先”深入人心,确保知行合一,不使一人掉队。二是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公开承诺制度。从主任到各个岗位,层层签订廉政建设公开承诺书,并以展板的形式,向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做到警钟长鸣。三是扎实开展风险排查和权力搜索工作。围绕政府采购运行,深入细致地开展风险排查和权力搜索工作。通过科室申报、民主评议、局党委审查和市纪委、监察局审批四道程序,将内设岗位全部划分为A级,由市纪委监察局和派驻组负责业务监督,有效地防控了岗位廉政风险的产生。对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编制权力运行情况表,设计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权力运行流程的每个环节明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明确,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的优化再造,确保了政府采购队伍的廉洁、高效。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01月29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