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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民生财政促社会和谐

  曲阜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把更多的财力向民生倾斜,民生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1-11月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亿元,同比增长57.03%,医疗卫生支出2.16亿元,同比增长12.11 %,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病有所医”问题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参合农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居民补助标准达到人均240元,比上年增长20%,本级财政投入配套资金6112万元,比上年增长9.45%,参合农民、参保居民当年住院补偿额最高分别达到12万元、10万元;积极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在去年12处镇街卫生院、3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今年支持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248个村级规范化卫生室实行了药品零差价销售,药物价格平均下降55%。拨付镇街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8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48%;着力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积极完善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531万元;继续实施白内障免费复明工程及免费婚检、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85万元。新启动实施免费孕前健康检查、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三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资金193万元;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筑牢医疗保障底线。

  二、积极支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有效解决“老有所养”问题

  合理调度资金,坚持优先保证。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5449万元,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城镇居民每月及时领取到55元的基础养老金,从10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到60元,有力推动了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实行县级统筹。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比上年增长20%,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比上年增长16.67%;积极支持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拨付镇街敬老院建设资金210万元。

  三、实施重点保障,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200元,比上年增长46.67%;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70元,比上年增长23.34%。完善分类施保制度,严把分类施保条件,对重病、重残、“三无”对象等特困低保家庭实施重点救助,增强对特困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能力,实施低保对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支出2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4.43%,有效保障了1.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从2012年1月份,全市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比上年增长8.34%,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比上年增长20%;积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本级财政投入资金326万元,比上年增长8.66%, 全面完成济宁市下达326户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四、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积极落实各项优抚、优待政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大幅提高,抚恤补助资金支出1552万元,比上年增长16.95%,义务兵优待金支出567万元,比上年增长673%;积极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制度、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两项合计支出640万元;进一步提高特困企业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借支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770元,比上年增长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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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