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奎文区在全市创建了首家政府公物仓,将全区大型活动临时资产、超标配置资产、闲置资产、罚没资产以及尚有使用价值的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由区财政统一管理。公务仓投入使用以来,奎文区财政局严把“四关”,切实保障规范运转。
一是严把资产配置关。制定《奎文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按单位工作人员级别和内设机构数设置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数设置标准核定单位办公设施配置,设定价格上限和数量上限,新增设备购置列入部门预算。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数据信息库,每项固定资产都有“身份证”,做到“一物一卡”,实现对资产的全面、动态、实时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施的配置管理。
二是严把资产收缴关。对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展览购置的资产,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处置、上缴的资产,按“交旧换新”管理办法更新置换出来的资产,执法机关依法没收的物资,临时机构购置或接受捐赠的资产,经批准撤销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批准合并的行政事业单位剩余资产,以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超编配置的资产一律上缴公物仓。
三是严把资产处置关。各单位批准拍卖的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保留价,规范拍卖流程,拍卖变现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额上缴区级财政;批准报废的资产,必须交由区政府指定的废旧物资回收部门,依法进行报废处理,取得的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公物仓资产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公开拍卖、报废、报损及捐赠的,由财政部门填写《奎文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资产管理机构据此办理出库手续,登记公物仓资产账,并在库存资产登记簿中核销。
四是严把资产借用关。严格资产出库入库手续。单位、临时机构借用公物仓资产,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并与财政部门签订借用协议,资产管理机构办理出库手续;借用单位归还资产时,经审验部门或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后,交区财政局验收入库,资产管理机构据此在库存资产登记簿中登记,同时在外借资产登记簿中核销。
截至目前,奎文区政府公物仓共为各类活动提供办公设备20余次,节约财政资金20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