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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加大财政投入推动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近日,东营市出台《关于加快石油装备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石油装备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服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促进石油装备产业做大做强,努力把市属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营区下设的胜利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石油装备产业技术研发基地、标准化生产试验基地和产品集散地,打造全国最大、世界知名的石油装备产业基地。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对于新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国家级由市财政奖励100万元,省级由同级财政奖励50万元;对新设立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加速成果转化,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和省自出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的企业,按获批项目实际获得国家经费数额由同级财政给予不低于1:0.3比例,同时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资金支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进入上市辅导期或进入境外上市程序的拟上市石油装备企业,由同级财政支付50%的上市前期费用(不超过200万元);拟上市公司在境内外首次发行股票上市,同级财政按照募集资金全部进入公司指定账户数额(扣除发行费用)的5‰给予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形式在证券市场上实现再融资,同级财政按照再融资额(扣除发行费用及本市辖区内法人股东认购部分)的1‰给予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是强化财税政策扶持,实施重点培育计划。选择一批骨干企业实行直通车服务,在资金扶持、项目建设、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石油装备企业实施专业化重组建设,对项目实际产能达到市域同类产品总产能50%以上的,投产运营后经财政等部门认定,其上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级以下地方留成部门按照税收入库级次三年内给予等额补助。鼓励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对引进世界500强石油装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人民币5亿元(外币按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以上项目的企业,每引进一家由同级财政奖励100万元。

  三是着力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分别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胜利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打造“东部国际化高端石油装备产业集聚区”与“西部石油装备产业核心功能区”两大板块。胜利经济开发区清理回收其规划区内闲置土地和项目用地,纳入东营区土地储备,5年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整理)支出及各项政策性计提后划归东营区,用于石油装备产业发展。胜利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5年内全额返还东营区,专项用于胜利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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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