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2012年预算安排文化事业发展资金1054万元。先后投入资金5亿多元,支持市钢铁博物馆、市艺术馆、市图书馆、市文化中心二期工程等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50万元,支持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全民健身体育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二是拓宽文化事业发展筹资渠道。提高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的比重,将体彩公益金重点用于全民建设、文体设施建设等。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办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事业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资源,搞好文化建设规划和项目遴选,争取上级扶持力度。
三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更多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支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庄户剧团、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项目建设。加大对传统文化的挖掘,成功申报了莱芜梆子、莱芜锡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有线电视数字化转型,扩大广播电视覆盖面。
四是强化对文化资金的监管。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文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合理分配、安全运行、高效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