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山东财政新闻联播

山东省出台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山东省水利建设,日前,山东省出台《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立了五大筹资渠道,年筹基金逾百亿,建立了稳定持续的水利建设资金保障新机制。

  一、明确了基金筹集渠道。《办法》规定:一是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含专项收入,剔除教育收费、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收入中提取3%。二是对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照“三税”实际缴纳额的1%征收;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抵的增值税额,按规定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三是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中提取3%。四是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五是各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纳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管理。

  二、规定了基金用途范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和重点水利防护工程治理,并与中央共同负担跨流域、跨省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办法》规定,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包括前期工作);河流湖泊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潮堤和城市防洪设施建设、防汛应急度汛;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水系生态保护及水文监测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和农田水利建设;地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和运行管理;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重大水利项目等其他相关支出。

  三、规范了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将全部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专款专用。每年,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征收入库情况拨付资金。如果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每年年终的节余资金将转入下年度安排使用。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方面的开支,也不得列支地税部门的代征经费。同时,《办法》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水利、地税、人民银行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全省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