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山东财政新闻联播

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全面启动“四大变化”更惠民生

  为加快全省农业机械化进程,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拉动农机工业发展,2010年省财政筹集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不含青岛),继续在全省125个农业县(市、区)全面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目前补贴工作已正式启动。与去年相比,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呈现四大变化:

  一、继续扩大补贴机具范围。在国家确定的补贴机具范围以外,结合山东省实际,将背负式谷物联合收获机、自走式互换割台型玉米联合收获机、大蒜收获机、生姜收获机、秸秆拔柴收获机、烟苗移栽机、农用小型打井机械、手扶拖拉机、秸秆加工机械等9类具有地方特色、深受农民欢迎的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使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到12大类40个小类150个品目,比去年增加3小类24个品目,增加数量近1/5

  二、大幅提高补贴限额。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全省农机购置按照总体上不超过机具价格30%、单机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为切实增强农民对大型农机具的购买力,提高农机规模化作业水平,在去年已对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和挤奶机械实行12万元最高补贴限额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大型联合收割机和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的最高补贴限额由去年的5万元提高到12万元,将大型棉花采摘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的最高补贴限额分别由去年的5万元、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进一步减轻农民购机负担,充分激发农民购买大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促进全省农机装备结构优化。

  三、进一步完善补贴产品目录产生程序。今年,山东省改变以往“企业申请、中央和省级农机部门通过公开选型确定补贴机具生产厂家和最高限价”的做法,确定凡是列入国家或全省推广目录的农机具生产企业均可到省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纳入补贴范围。省农机办对企业申请补贴的农机具产品型号进行汇总,并结合机具特点和市场销售价格,分类分档确定补贴额度,形成补贴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发布。这一做法使所有农机生产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进入补贴目录,真正把购买机具的选择权交给市场和农民,最大限度减少补贴政策对原有农机市场体系和秩序的冲击。据统计,经过公开申请,山东省共有309家农机企业生产的3000多种农机具进入补贴产品目录。

  四、逐步取消农户购机限制。为引导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充分竞争,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自今年起全省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时取消两条限制:一是取消地域限制。允许农户持补贴协议在省内跨县区自由选择补贴农机具经销商,并通过与经销商议价的方式,自行确定补贴机具成交价格。二是取消数量限制。允许农户多购买补贴农机具,鼓励农机具向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手上集中,不断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促进山东省农机服务向规模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