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大幅度增加支农投入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发展长效机制
今年,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一、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方面资金达218.97亿元,比上年增加43.27亿元,增长24.63%。要求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切实做到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重大农业农村建设项目倾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
二、切实增强县乡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64.71亿元,加大对县乡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县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完善财政激励机制,调动县乡培植财源、增收节支、改善民生的积极性。扎实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三、健全完善对欠发达地区的倾斜政策。对30个欠发达县,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配套资金,加大农村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项目的扶持力度。根据各地财力状况,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等方面,实行不同的补助政策,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四、积极创新支农投入机制。支持搭建山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等投融资平台,搞好财政与金融联手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对接,认真解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水利骨干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问题。注重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综合运用贴息、担保、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以物抵资等政策手段,充分调动市、县财政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政府、农民与社会共同投入“三农”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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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