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全力构筑困难群体“暖心工程”
临沂市积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帮扶力度,全力构筑困难群众的“暖心工程”。
一是城市低保标准普遍提高。从2010年起,各县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每月每人提高20-30元,达到200—260元。
二是农村低保标准节节攀高。2009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07年的年人均800元提高到1000元,2010年起将增加到1200元。
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更加惠民。2010年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2200元提高到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四是分类施保关爱特殊群体。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单亲家庭和老、幼、病、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在已核定补助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其困难程序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五是完善临时救助保障体系。积极开展临时救助活动,在预算中合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并逐年加大资金投入,给予困难群体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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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