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五项措施推进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掀起新一轮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宣传高潮,使这项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细化实施方案,改进补贴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进行详细分解和落实。改进补贴办法,将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由“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改为“销售网点代理审核、乡镇财政所确认并兑付”,兑付时间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三是加快补贴进度,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努力提高补贴资金兑付率。加强资金管理,对销售网点的核查每半个月至少1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兑付资金的10%,严防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
四是加大监管措施,维护市场秩序。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下乡产品案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维护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销售网点销售信息登记审核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取消其销售资格。督促生产和销售企业严格履行承诺,确保下乡产品不脱销、不断档,切实为农民搞好服务。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级都成立了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确保有关单位之间信息互通、互相支持。为及时反映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进展情况,确定建立信息通报及统计月报制度,将各市家电与汽车摩托车下乡进展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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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