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四项措施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
去年以来,山东财政不断完善征缴清欠长效机制,强化配套联动措施,在经济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自求平衡能力不断增强,收支实现良性运行。2008年,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1.14亿元,较上年增长15.16%;支出353.79亿元,较上年增长22.1%;年末滚存结余645.17亿元,较上年增长32.26%。
一、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剂金制度。2008年,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山东省企业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省级调剂金的来源、上解、申请条件、申请程序以及计算办法和拨付渠道,有效规范了调剂行为。据此,省财政下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有力支持了市县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全面落实奖励措施,充分发挥激励机制作用。一是省财政出台《山东省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奖励办法(试行)》,并安排6000万元资金,对工作做得好的市予以奖励,调动了各级做实个人账户的积极性。2008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1258.75万人,较上年增长8.82%。二是省财政根据对各市2007年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考核情况,下达扩面奖励经费458万元,调动了各级经办机构的积极性,2008年全省共有15市基金增长超过20%。三是省财政在启动县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能力提升计划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办法,对经考核达到规定要求的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奖励,2008年下达奖补经费960万元,对41个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奖补,有力地提升了基层经办机构的征管能力。
三、规范管理,堵塞社会保险基金跑冒滴漏。集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纠正力度。到2008年底,全省纠正回收历史形成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4.49亿元,清欠社会保险费30.03亿元。
四、完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在开展试点基础上,省财政于2008年初在所有县(市)区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全省统一使用《山东省社会保障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全省的预算编制口径、内容和方法;统一预算编制原则;统一预算编报程序。通过完善基金预算制度,进一步加大了财政监管力度,增强了基金约束力和自我平衡能力,使基金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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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