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就业
针对残疾人就业难、脱贫难问题,青岛市财政部门于近日联合市残联、劳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从政策和资金上加大了对残疾人创业、培训、用人单位招聘奖励力度,争取实现残疾人就业工作新突破。
一是扩大了对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扶持范围。该市残疾人就业除享受青岛市现有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外,对残疾人中大龄失业人员、残疾程度较重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就业特殊困难残疾人给予重点帮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积极促进其实现就业。
二是提高了对残疾人就业的补助标准。对自主创业、首次从事个体经营的失业残疾人,给予两年总额6000元的经营补贴。对农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家庭副业等适合项目的贫困残疾人按各区市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残疾人参加区市残联举办的各类培训,免收培训费、鉴定费。参加残联委托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中、高级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技术资格者,给予80%的培训费补贴。
三是鼓励社会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规定招收就业特别困难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每名残疾人每月500元的就业岗位补贴。对安置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单位,给予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补贴。对超比例新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合同期内给予每人每年8000元的奖励,用于残疾人技能培训,改善残疾人工作条件,提高残疾人工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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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