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围绕建立六项机制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制改革
一、建立“筹资稳定、保障适度、科学规范、便民利民”的医疗保障运行机制。推行“门诊+住院”统筹管理模式,逐步取消家庭账户,向统一的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诊疗项目等过渡。推行以县区为单位取消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手续限制和现场报销制度,方便参保农民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实行信用等级动态管理。
二、建立“村财乡管、乡财县管、收支规范、考核奖罚”的财务运行管理机制。对乡镇卫生院和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级医疗机构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取消乡镇卫生院财务,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门办事机构,乡镇卫生院设立专职财务报账人员。从县、乡两级卫生机构业务纯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基金,按照村财乡管、乡财县管原则,对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进行综合奖补和罚减。
三、建立“分级医疗、纵向合作、资源共享、急救便捷”的医疗服务运行机制。建立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和纵向业务合作制度。实行县域医疗机构间资源、技术、项目共享,建立辅助检查结果评定互认制度。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建立“接警及时、出警迅速、运转协调、救治有力”的农村医疗急救运行机制。中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和参保农民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急救医药费用纳入农民医疗保险补偿范围,适当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
四、建立“分工合理、协作密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卫生监督执法、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分支机构,在规模较大的村级医疗机构设立专(兼)职工作人员,推进农村公共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服务全覆盖。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孕产妇、儿童系统化管理等有偿服务项目纳入农民医疗保险补偿范围。
五、建立“统一招标、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编码销售”的药品流通管理机制。建立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或常用药品制度,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或常用药品实行统一招标(议价)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编码和统一价格零售制度,杜绝购私药、卖假药、搭车卖药、分解售药等行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群众用药安全。
六、建立“上划管理、一体管理、分级管理、考评促进”的农村卫生工作管理机制。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医疗机构的一体化管理,采用延伸举办、下派帮扶、调整交流、择优录用等方式,规范村级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村卫生动态考评机制,强化责任管理和考核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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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