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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立省直单位人员信息、

人事编制、财政、监察联合共管新机制

  为控制省直单位机构编制和供养人员支出过快增长,进一步节约行政运行成本,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山东省财政厅、人事厅、监察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部门于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规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管理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人员信息人事编制、财政、监察联合共管新机制。

  一是各单位内部建立人员基础信息共管机制。单位内部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机构各负其责,建立分工明确、统一协作的共管机制,共同加强本单位人员基础信息数据管理工作。单位人事机构负责向财务机构提供与报送省人事部门一致的编制、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单位财务机构负责审核、补充数据,并编入财政预算基础信息库,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督并对数据把关。同时,要求部门将拟报送的基础信息在适当范围内公开,确保公开透明,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人事、财务机构负责人共同对本部门基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省人事编制、财政、监察部门健全联动管理机制。人事编制部门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及时更新维护人事编制信息系统,为财政预算基础信息库提供权威数据。财政部门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经费定额体系,在人事编制部门信息基础上,建立省级预算基础信息库,将省财政供养人员相关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实行精细化管理。监察机关支持有关部门严格机构人员编制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规范省直单位人事编制和预算财务管理、规范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人事编制管理和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省人事编制部门将进一步改进人事编制管理方式,充实完善人事编制数据库,向财政部门提供预算管理所需的全部信息查询,组织开发有关数据接口,便于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数据应用,并充分发挥人事编制信息管理成果作用,进一步推进人事编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省财政部门将以人事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审核预算基础信息库的主要依据,逐步做到预算单位设置与机构编制设置衔接一致,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清理供养范围,对未经人事编制部门同意设置的机构,不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对擅自增加的人员,不予安排补助经费,切实把财政预算管理与人员基础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省监察机关将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支持配合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做好规范人员信息数据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虚报瞒报数据、擅自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人员信息联合共管机制的建立,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人事编制和财政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可以有效解决超编制配备人员、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和财政供给经费“吃空饷”问题,预防人事编制管理、财政人员支出分配中的不正之风,有效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最大限度节约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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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