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稳住全省经济大盘,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促进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一是助力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是加强拓宽基层就业渠道。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合理确定招募规模。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措施,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
三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从事灵活就业,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调整高校校园招聘补贴政策。根据高校毕业学年学生人数分3个档次确定补贴标准,5000人以上的补贴30万元,2000人至5000人的补贴25万元,2000人以下的补贴20万元。高校免申请,财政部门配合人社部门根据高校毕业学年学生人数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校园招聘补贴发放工作,为高校提前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提供支持。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将为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压紧压实工作职责,加强资金保障工作,全力推动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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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