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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五个坚持”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延安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突出做好“五个坚持”,全力做到“五个实现”,助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培源挖潜,财政收入实现稳中有进

  一是增长势头保持平稳。1-10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7.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5.5%,增长17.4%,增收21.8亿元,增幅较上半年提高3.9个百分点。二是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01.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3.1%,增长29.8%,增收23.3亿元,税收占比为68.86%,较上年同期提高6.6个百分点。三是县级财力稳步增长。市级财政收入完成46.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74.7%,增长5.1%,增收2.3亿元;县(市、区)财政收入完成100.9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1.6%,增长24%,增收19.5亿元。全市12个县(市、区)财政收入均较上年有所增长,有8个县(市、区)收入增幅在两位数以上。从总量来看,地方财政收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宝塔区、黄陵县、吴起县和志丹县,其中黄陵县收入达27亿元。

  坚持精准施策,经济发展实现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聚力向上争取。围绕市委、市政府“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战略,深入研究中省政策,出台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办法,激励部门、县(市、区)做好项目申报,全力争取政策资金支持。1-10月份共争取中省资金233.3亿元,极大提升了财政保障能力。其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申报成功,获得3年9亿元中央资金支持。二是持续释放减税降费红利。会同税务部门开展政策评估调研,延续阶段性政策执行,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强化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力度,支持制造业和科技创新。1-9月份,全市累计减税降费9.56亿元,持续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三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级安排资金1.17亿元,重点支持非公经济和企业挂牌、入库、上市等奖补政策兑现。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奖补资金5000万元,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兑现企业稳岗返还资金882.16万元、就业补助资金1.7亿元,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做大做强。四是激发创新驱动发展活力。多渠道加大科技、人才投入,安排人才工程专项资金1185万元,下达130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落实360万元奖励全市“十三五”突出贡献创新成果。与高新区管委会分别出资500万元建立“政策兑现资金池”,支持更多企业加速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其中科技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3%。五是放大财政金融政策效应。发挥鼎源集团龙头作用,与宝塔区、延安能源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延安市宝塔股权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宝塔区项目建设。深化鼎源基金管理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类金融牌照体系建设,更好服务延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推出小额贷款担保产品“鼎易保”和“国担快贷”线上批量业务,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22.74亿元担保。推进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贷款条件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坚持精打细算,财政支出实现保障有力

  随着全市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财政支出保障力度也在持续加大,1-10月份,全市财政支出完成363.2亿元,占调整预算的83.1%。一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控各类规划、方案、可研性报告规模。坚持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清理整合专项资金30项,其中:压减29项、取消1项,累计节约资金10.8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77亿元,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中省投资导向和市级重点项目,加强资金统筹,预算安排基本建设资金8.1亿元。同时,强化债券项目申报指导,目前已到位资金50.2亿元,确保市级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接力推进乡村振兴。统筹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2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编制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确保60%以上资金用于产业建设。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四是持续支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安排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99亿元,较上年增长5.5%。争取并下达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资金1亿元,积极推动黄河流域各项生态保护工作。五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投入资金3.3亿元,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安排资金29.8亿元,支持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职业教育发展。拨付困难群众救助等资金6.84亿元,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下达10.46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低收入群体租赁补贴,确保重点群体住房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全力应对灾情,及时下达1.46亿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农业生产抢救、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作用,累计下达保费补贴资金8552万元,督促保险机构赔付支出1.54亿元,全力帮助受灾农户降低损失。

  坚持多点发力,风险防控实现良性循环

  一是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建立县级“三保”执行情况监控机制,强化预算安排、执行、预警各环节监管,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1-10月份,全市“三保”支出190.6亿元,支出进度84%,超序时进度0.7个百分点。二是强化债务监管。开展对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政府性债务实地排查,吃清债务底数。完善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控机制,加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权重,夯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主体责任。三是稳步化解债务存量。全力筹措资金偿还债务本息,督促县(市、区)和企业按期偿还债款。1-10月份,全市累计化解政府债务63.1亿元,占全年计划的98.9%。

  坚持锐意改革,财政管理实现精益高效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选取31项市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32亿元,推动财政资金持续提质增效。二是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先后出台教育、科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交通等多个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基本实现对现行财政政策和已有专项资金的全覆盖,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上述领域“谁的事、谁来干、谁支出”。三是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全面简化采购流程,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扎实推动采购制度改革。截至9月底,全市共完成采购1179项,采购计划金额16.3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5.67亿元,节约资金0.69亿元,节约率4.2%。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后续整改工作,逐笔核实老城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资产管理专人负责,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今年截至目前,经营性资产实现收益1225万元,闲置、涉案等资产处置收入5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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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