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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财政五项举措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10月8日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今年以来,汉中市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财政厅支持指导下,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五项举措,强力推进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

  一、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汉中市财政局及时组织并号召全市财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和我省制定的资金管理办法与制度、涉农资金整合等一系列新要求、新规定等,吃透文件精神,扛牢肩负责任,充分认识面临的艰巨任务和诸多挑战,特别是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历史欠账多,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仍需提升等短板弱项,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梳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政策上的明白人,在新发展阶段作出新贡献,再上新台阶。今年先后召开了有县区财政局分管同志参加的工作研讨会、业务培训会、涉农整合方案评审会等,围绕财政支持固成果促振兴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工作交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加强领导力度,夯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机构。为了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借鉴推广行之有效的财政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汉中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日常工作。二是压实责任。在细化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涉农资金整合相关部门的职责:市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做好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公告公示制度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部门负责整合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及资金监管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资金和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派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按各自职责参与相关整合资金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监管。从建立整合资金台账、政府采购管理项目的范围、建立项目督办机制、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管责任、负面清单7个方面,对县区和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监管的重点和内容。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组织专门人员先后到县区开展了“一卡通”专项检查、财政支农工作综合评价现场指导督导工作。

  三、坚持优先保障,确保政策稳定。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做好资金保障,是财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以来,汉中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市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不得低于上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际投入规模”的要求,做到“优先保障”和“倾斜支持”,确保投入力度不减,保持政策总体稳定。截至7月底,汉中市及县区本级预算安排到位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34万元,比上年增加125万元。其中市级64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县级安排33134万元,增幅0.38%。市级财政倾斜安排略阳、镇巴两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1503万元,占11县区总量的23.5%。

  四、全面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效益。一是全面评价。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在全市全面推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项目确定有哪一级,哪一级负责绩效”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实行重大项目重点评价、小型项目单位自评,到户项目签字验收和部门、镇办按比例抽查检查。对100万元以内的单项投资项目,由县级主管部门、镇(办)组织项目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绩效自评;100万元以上的单项投资项目(含100万元),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绩效评价,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及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抽查,评价结果与项目安排、奖补资金直接挂钩,实现涉农整合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促进资金质量效益最大化。二是市级重点评价。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综改办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2020年省级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六方面开展重点评价。三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将财政支农项目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下达,将评价结果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奖补资金直接挂钩,作为市级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现资金质量效益最大化。

  五、制定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期间,汉中财政部门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通过积极学习中央和我省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新要求,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期公告公示、动态监控、资金台账、负面清单等有效做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等11部门,制定了《汉中市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推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到有章可循,为做好财政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奠定制度基础和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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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