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多措并举确保临时救助政策实施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凤翔区财政局、民政局从健全机制、加强宣传、资金保障、资金监管四方面入手,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今年上半年,临时救助1749人次,救助资金165.73万元。
一、健全工作机制。财政、民政两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各镇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关于《凤翔县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细则》救助标准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类别,突出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制度功能,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健全完善“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工作机制,将1000元以内的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各镇,不断促进临时救助工作更加精细、快捷、便利。
二、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等平台,利用政策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申请和审批程序,减少群众因对政策误解而引发的其他矛盾,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三、做好资金保障。年初区财政局安排临时救助预算资金500万元,并给各镇预拨临时救助储备资金180万元。各镇在权限范围内动用储备金办理临时救助业务,并将结果录入临时救助系统,民政部门按月审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向财政部门提出储备金补充申请,及时补充临时救助储备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救助监管。临时救助资金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民政部门负总责,要求各镇建立临时救助工作台账和资金台账,对救助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按月公布本辖区临时救助情况,做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三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