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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加强救助资金监管

  3月底,市财政局、民政局、纪委监委三部门对凤翔区2015年—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基础上,分别到区财政局、中心敬老院、南指挥镇政府、铁黄塬村开展实地调研。检查组认为我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工作具有“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监管有力,服务优质,保障到位”五个特点,并对困难群众动态监管、低保审核认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权限下放等方面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后期我区财政局将以这次检查为契机,从以下三方面继续抓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工作。

  一保基本,兜底线。坚决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责任,在上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按政策足额做好区级配套,在民政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将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按月发放到户到人,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二救急难、防返贫。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政策救急救难的优势,分类分档实施精准救助,要强化困难群众救助动态管理及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预警对象要及时开展救助,不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抓绩效、强管理。按照“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年审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防止“错保、漏保、人情保”现象发生,不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稳定、持续、高效、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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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