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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省省级部门预算如期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有关要求,3月5日,我省115个省级部门预算同时在省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平台和省财政厅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各部门网站上也于同一天同步公开了本部门预算,比限定时限提前5天完成2021年度省级部门综合预算公开工作。

  为推进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省财政厅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提前组织安排,确保完成任务。我省省级部门预算在2月18日批复,应在3月10日前公开,省财政厅提前对接省级各部门及省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通过网络会议、电话答疑等方式提前布置工作,组织各省级部门准备公开材料,协调预算公开平台,按期完成115个省级部门的年度部门预算公开任务。二是发布公开模板,加强财政服务。2020年12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全省统一执行的《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模板》,对包括省级部门在内的全省部门的部门预算公开的“时间、平台、内容、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并在正式公开前,组织厅业务处室、厅预算评审中心,协助部门对其公开内容、格式进行审核,增强省级部门在公开部门预算时的规范性。三是落实检查考核,实行预算安排挂钩。省财政厅持续指导省级部门进一步完善预决算公开管理制度和加强工作考核,要求预算公开内容必须经过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主要领导审签,按照《陕西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挂钩。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按照2020年新出台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指导部门所属单位按照省财政《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模板》完成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我省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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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