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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茶出口政策落地 助力陕西省地方茶走向世界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明确了黑茶(包括茯茶)的出口税则号列,彻底解决了困扰陕西省茯茶企业在出口时面临的突出问题,对推进陕西省茯茶企业走出国门具有重要意义。

  茯茶起源于陕西,是中国最早出现的紧压茶,也是工艺最复杂、流传最久远的加工茶。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下,陕西省茯茶产业迅速形成消费热点,产业发展呈现出蓬勃态势,年产量突破5000吨,产品远销美国、欧洲、澳洲、韩国、中亚、东南亚多个国家和地区。然而,2018版海关进出口税则中没有单独的茯茶税则号列,茯茶只能以红茶或者普洱茶申报出口。因茯茶为发酵茶,含有“冠状散囊菌”,经常被进口国以检验检疫不符合标准为由限制通关,遭受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口受到较大阻碍。省财政厅了解情况后,向财政部上报了《关于增列茯茶税目的请示》,汇报陕西省茯茶企业面临的问题。在省财政厅、西安海关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了进出口税则号列,单列黑茶(茯茶)税则号,解决了陕西省茯茶行业企业出口面临的问题,让茯茶走出国门拥有更广阔的市场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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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