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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财政局: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

  汉中市南郑区针对上半年全区机关单位养老保险费申报不积极、缴费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出台“红黑榜”长效制度,严格奖励惩戒措施,扎牢养老金征缴“篱笆”,全力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申报缴纳。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工作,关系到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影响退休金及时、足额发放,是“三保”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该项工作正常推进。

  二、夯实责任主体,强化资金管理。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缴纳的责任主体,对缴纳工作负全部责任,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与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督促指导,确保缴纳工作有序进行。二是严明政策要求。对单位未按时申报计划或缴费,形成的利息费用,由单位或责任人自行承担;如不及时缴纳,则会加重单位不必要的行政成本,挤占其它费用。因养老保险未及时、足额申报缴纳造成单位职工不能正常退休的,后果由单位自负。三是严格追究责任。按照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属于人员经费,财政足额下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单位未及时申报形成的当年人员经费结余,财政年末将收回,下年度不再安排并扣减下年度养老保险预算配套数。

  三、建立通报制度,加强惩戒考核。区财政、税务部门将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报缴纳“红黑榜”通报长效制度。次月上旬,区财政、税务将对上月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红黑榜”通报,进度前十的进红榜,进度靠后或未缴纳的列黑榜,对连续2次或累计3次进入黑榜的单位,从下月起停拨公用经费,同时在下年度扣减单位公用经费额度,并将缴纳情况作为财政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的内容予以扣分(所属单位缴纳情况汇总计入主管部门一并考核扣分),与财政绩效考核整体情况一并报区考核办,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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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