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财政局:多措并举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署要求,商洛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发展。
制定出台支持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引导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持续经营的财政政策措施》,细化落实中央、省扶持政策22条和市政府10条奖励政策,促进稳投资、稳增长和复工复产。
落实税费减免相关政策。在税收方面,减免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23万元。在政府性基金方面,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免收所有车辆通行费,水利建设基金等450万元。在社会保险费方面,全市缓征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749万元。
落实四项补贴政策。补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1260万元;争取中央、省财政用于技改,稳就业等专项资金6475万元,并提前下拨中小企业技改资金2095万元,补贴市场供应企业70万元;给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利息补贴,争取我市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24家,获得银行专项再贷款9800万元;补贴企业稳岗就业,会同市人社局出台相关政策,并下达工业稳增长就业补贴4380万元。
开通三个“绿色通道”。建立资金安排拨付、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三个“绿色通道”,加快工作进度,降低融资担保费率,今年以来,累计担保50户次,为我市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资金35310万元。
整合扶贫资金“三项优惠政策”,支持农业复工复产。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补贴,支持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对产业扶贫项目、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对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次性交通及生活费补贴,1—4月份,全市共下达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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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