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服务教育事业发展
教育是新时代我市加快“四城”建设、奋力追赶超越的重要基石和关键支撑。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十三五”以来,宝鸡市教育支出年均达到61亿元,教育投入持续增长,保障了各级各类教育条件的显著改善。
一是确保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合理划分教育领域市与县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教育支出,认真落实教育投入“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 政策。不断强化教育费附加征管、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经费、教育项目建设减免收费等措施,多方筹集教育资金。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申报专项债券或主权债务等方式支持教育发展,落实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长效投入机制。
二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根据全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足额落实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贫困地区教育投入需求。围绕省市《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提前谋划落实资金,支持城区等资源不足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和企办园发展。根据全市《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教育发展目标,加大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投入力度。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加快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宝鸡大学创建,支持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培养更多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
三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资金使用自主权,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资金管理责任体系,夯实管理责任。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环节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扩大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资金分配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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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