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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出实招 8种地方税费减半征收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在贯彻落实中央减税政策的基础上,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8种地方税费减按50%征收,为小微企业送上了“套餐式”减税大礼包,每年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47亿元左右。

  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新政,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让小微企业更有获得感,顶格用足国家政策,按照50%的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同时允许叠加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二是大幅扩大免税政策受益面,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三是放宽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上限分别从100万元、100人、30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300人、50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是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将初创科技型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三项指标上限分别由200人、3000万元、3000万元提高到300人、5000万元、5000万元。新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主阵地。小微企业新政出台,有利于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扩大创业就业。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落实其他减税降费措施,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让群众真金白银得实惠,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提振各方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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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