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多举措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宝鸡市财政局把支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谋划工作、制定政策、追赶超越的根本要求,努力构建收支全覆盖、绩效无缝隙的高质量财政保障体系,积极支持全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一是全力支持提速财源建设。调研并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围绕减轻税收负担、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渠道融资五个方面,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制约产业发展的难点,制定30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导向性政策措施,着力抓财源、兴实体、强产业。
二是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其中: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调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预计年内减税1.58亿元,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1.7亿元。大力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开,目前我市执行中央、省保留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6项、涉企收费项目25项、政府性基金7项,实现了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预计全年减轻企业收费负担1.48亿元。
三是聚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集中财力保重点。安排3350万元,支持全市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安排2000万元,通过“一带一路”合作形式,支持红旗民爆引进俄罗斯冰激凌产业项目;安排500万元,支持冬季工业企业生产用气涨价补助;安排415万元,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安排230万元,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促发展。更加注重财政支持方式的市场化,更多运用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担保代偿、PPP等手段,推动形成优质高效多样化的支持经济发展财政供给体系。其中:推进科技创投基金投放,加速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设立工业发展基金,统筹落实技改扩能、园区建设等一系列财政奖补政策,着力支持先进装备制造等工业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设立文化旅游产业类子基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组建融资租赁及小贷公司,增加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提高其为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能力;建立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通过“政银担”或“政银保”等方式,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担保机构扩大对高成长性、轻资产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