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绩效贯穿预算全过程
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2017年,陕西省将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报,实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并在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中增加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的内容。同时,在编制2018年省级预算时,要求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与预算同步编报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绩效总目标,并采取全面审核与重点集中联审结合方式,与预算同步审核。
二是全面开展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2017年,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履职效益四个部分的管理办法,增加“预算完成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及时性”“履职效益”等指标,加大对预算执行的考核指标分值。
三是全面开展省级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由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根据75项专项资金近三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报告,以及省级部门和业务处室清理整合后建议保留的2018年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逐处室逐个对专项进行集中联审,形成清理整合集中评审意见。
四是继续开展省对市县财政绩效评价。2017年,陕西省财政厅从预算编制、财政支出、财政管理、控制人员增长、县区支出均衡度等5个方面,继续开展省对市县财政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省对市县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范围,督促市县进一步做好财政绩效管理工作。
五是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2017年,省级部门普遍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省级部门归口管理的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
六是指导市县稳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通过培训指导、上下联动和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推进市县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铜川市、宝鸡市、汉中市、榆林市等市县在预算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方面均采取相关措施。
2018年,陕西省将继续通过拟定有关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意见、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智库等全力推进绩效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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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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