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麟游县创新机制有效解决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协同发展难题
今年以来,麟游县聚焦脱贫攻坚总目标,完善财政补助扶持政策,以保障实施年度扶贫项目计划为重点,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非贫困人口,倾力支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按规补助非政策户搬迁建房,实现了产业发展财政补助和所有农村居民政策扶持“两个全覆盖”。
一、提高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标准。按照产业相同、居住相近的原则,组建种植、养殖、劳务三种类型“十户一体”产业发展互助组226个,覆盖农村贫困人口近5千户1万7千多人,互助组组长报酬每人每年2400元,工作经费每年2000元,为互助组统一征订《农业科技报》,开展评优树模活动,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调研修订了《麟游县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补助办法》,在稳定传统扶持产业的基础上,新增苗木花卉育苗、马铃薯、火焰蔘、油菜、油葵、中药材、养蜂及饲草饲料等新兴致富产业,贫困户户均产业发展补助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增强贫困群众自身造血功能,实现稳定脱贫目标。
二、支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为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2016年4月1日起,县政府出资300万元,在县扶贫办设立金融扶贫信贷风险担保基金,按照1:10的比例撬动银行向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担保、免抵押贷款,支持有发展产业意愿和能力,讲信用和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十户一体”产业脱贫互助组成员发展特色产业。贷款利率执行国家同期同档次基准贷款利率,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办法实行财政全额贴息。目前,已累计投放贷款2298.5万元880户,获贷率67.4%。
三、重视解决非贫困户同步融合发展问题。为进一步扶持非贫困户“造血”,有效弥合非贫困户与贫困户的扶持政策鸿沟和政策差异,提升“两率一度”。在全市率先出台对未享受移民(脱贫)搬迁政策和其他国家建房补助政策的群众建房予以补助,集中安置的按照每户2万元加每人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补助1万元,有效解决了贫困户搬迁后非贫困户容易致贫问题。从2017年1月1日起,县政府出资100万元,在县农业局设立产业贷款担保基金,放大10倍贷款,县财政给予50%贴息支持。一年以内(不含一年)贷款执行基准贷款利率,一至三年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鼓励扶持非贫困户扩大再生产、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加快增收致富步伐,充分发挥带动贫困户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目前,已累计投放贷款185万元37户。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局调研修订了《麟游县促进农民增收奖补资金使用暂行办法》,为产业脱贫和群众致富提供了政策及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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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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