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陕西财政新闻联播

宝鸡市5月1日起全面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近日,宝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宝鸡支行在西府宾馆联合召开了2017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会议贯彻落实省上新修订的《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安排部署2017年宝鸡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会议安排,5月1日起,宝鸡市将全面实施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新政策由人行西安分行、省财政、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共同修订,首次将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信用乡村创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借款人范围。与老政策相比,新政策范围更广、限制更少、期限更长、申贷更活、流程更简、职责更清。

  此次修订,对借款人范围、条件,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申请、担保、贴息、回收,基金代偿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明确,并在全国首次提出建设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解决创业担保贷款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助力脱贫攻坚。

   新政策明确,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由过去最高不超过8万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则由过去一般为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个人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日前5年内无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新政策明确对个人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贫困地区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其他地区的由财政部门按第1年全额贴息,第2年按2/3贴息,第3年按1/3贴息,贷款利息差额部分由借款人承担。

  新政策同时调整了贴息资金筹集及分担比例,将原来由中省市三级筹集调整为中省市县四级筹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会议明确创业担保贷款中,个人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分担比例为中:省:市:县=70%:21%:7%:2%;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分担比例为中:省:市:县=35%:45%:15%:5%;奖补资金的分担比例为中:省:市:县=70%:21%:7%:2%。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