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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创新媒体管理体制

  2017年5月10日 来源:陕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6年以来,为健全财政支持媒体公共服务投入机制,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改革,促进媒体单位创新管理体制,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按照宝鸡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新闻单位长远发展的要求,宝鸡市财政局和市委宣传部积极会同市文广局、审计局和编办等组成联合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集中座谈、个别谈话、账目审计等方式,对日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四家市属新闻媒体单位的运营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充分调研,结合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了《财政支持市属新闻媒体公共服务改革实施办法》。

  近期,《财政支持市属新闻媒体公共服务改革实施办法》经宝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已由宝鸡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各县(区)委、政府及各部门执行。《财政支持市属新闻媒体公共服务改革实施办法》共八章17条,重点明确了支持方式、支持原则、组织管理、资金来源、投入重点、运行方式、考核奖励、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

  1.支持方式:由宝鸡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新闻媒体提供的公共服务及公益性事业发展实施绩效评估后,决定财政投入的财政管理模式。

  2.支持原则:财政支持新闻媒体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改革要坚持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适应,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导向,遵循“社会效益为先,采编经营分开;强化考核评价,奖励补助结合;突出公益属性,增加财政投入”的原则。

  3.组织管理:成立宝鸡市新闻媒体管理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文广局、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职能主要研究审定深化媒体单位改革、考核及经费投入有关事项;审定新闻媒体创新、奖励等事项。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以非税收入和财政预算拨款为主,同时,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拨款、上级补助资金、非税收入、其他资金。

  5.投入重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属新闻媒体提供的时政新闻、社会公益类服务;引进高端优秀人才、新旧媒体融合、发射台等设施运行;创新宣传栏目、省级以上获奖、上送稿件及对外宣传等项目。

  6.预算安排:新闻媒体单位每年下半年结合运行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经费开支预算项目,经事前评审后上报主管部门初审,财政部门根据新闻媒体主管部门报来的项目支出预算,结合单位性质、非税收入计划和上年考核情况,提出下年度初步预算方案,报宝鸡市新闻媒体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7.考评奖励:每年11月底前,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新闻媒体公益服务、外宣等进行综合考核。对年度创新项目和新闻产品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被省以上党委、政府及行业系统推广、表彰的,当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国家级奖励10万元,省级和行业系统奖励5万元);对外宣传上送并刊播的稿件按现行考核奖励办法,继续执行;对获奖新闻作品根据层次当年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得中国新闻奖和中国广播影视奖的每篇稿件奖励单位5万元,获得陕西新闻奖、中国地市报新闻奖和陕西广播影视奖的每篇稿件奖励单位3万元);新闻媒体因工作成绩突出,本年度被省以上党委、政府及行业系统表彰的,当年给予一定的奖励(国家级奖励10万元,省级奖励5万元)。

  8.监督检查:新闻媒体应按照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媒体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强化内部制约和定期检查;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新闻媒体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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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