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全面实施“十三年”免费教育
我市在已实施学前一年和小学初中免费教育的基础上,今年秋季起,又进一步实行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这标志着我市全面实施13年免费教育。
普通高中免学费标准按照2015年秋季学期以前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确定。其中: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实施普通高中免学费后,财政将按照免学费标准和“免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给予学校补助。据测算,今年秋季学期全市各级财政将筹集5800多万元保障学校运转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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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