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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彬县政府采购严把合同追加关

  为解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合同追加监管薄弱、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彬县政府采购严把“五关口”,旨在加强政府采购合同追加的监管和执行。

  一是时间关。追加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间,原政府采购合同尚在履行中。对于已经超出原合同履行期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得作为追加项目组织采购,需重新立项审批。

  二是依据关。追加合同的理由必须满足“不改变原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单位提出申请,包括追加的理由、依据、内容及金额(单价)等。属采购人提供技术方案考虑不周漏项追加的,需比对原采购招标文件和合同具体条款,确认属实;属项目采购资金结余继续采购的,确认是否需要。

  三是比例关。追加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原采购合同金额较大、追加比例较高,导致追加合同金额较大的,需重新审批,转为公开招标等正常政府采购程序。

  四是审批关。追加合同属于政府采购的一部分,须按正常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预算资金申报、项目审批和执行以及验收等。

  五是标的关。追加合同的标的物须为原合同同一标的物,须为原合同本身需要,不得自行变更,或变相采购其他未经批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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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