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阳县新年民生利好喜事多
2015年,民生成为千阳县各项工作开局的重头戏,关系全县群众生活的各项政策密集发布,全县广大群众迎来连连喜事!
喜事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42.9万元落实了。从2014年1月1日起,年缴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其中,年缴费500元档次的,财政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 600-900元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财政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提高到100元,缴费1500元的提高到150元,缴费2000元的提高到200元,体现多缴多补。同时,对参保缴费达到15年缴费年限的,每多缴一年,到领取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0元,体现长缴多得。截至目前,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2.9万元已到位。
喜事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333万元落实了。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基础养老保险金标准调整为:60-6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1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30元。截至目前,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33万元已到位。
喜事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62.4万元落实了。从2014年10月1日起,丧葬费补助标准由2014年的1200元提高到1600元,这是千阳县继2011年率先在全市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之后,2014年又率先提标达到1200元标准的基础上,再次率先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截至目前,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2.9万元已到位。
喜事四:“178号文件养老补助落实了。2012年-2014年 “178号文件”涉及的802名曾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已全部领到了养老补助金71.94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8.3万元。全县“178号文件”享受对象涉及34个部门和单位,1647人已全部按照省“AAA”级档案管理要求全部分类归档,专人专管,规范管理。
喜事五: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721万元落实了。从2014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即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5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87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即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60元。截至目前,2015年城乡低保县级财政配套资金721万元纳入预算。
喜事六: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54万元落实了。从2014年10月1日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其中现金每人每年现金不低于5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其中现金每人每年现金不低于5300元。截至目前,2015年农村五保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4万元纳入预算。
喜事七:农村五保丧葬费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18万元落实了。从2014年4月1日起,农村五保丧葬费补助标准提高,其中集中供养5200元,分散供养4500元。截至目前,2015年农村五保丧葬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8万元纳入预算。
喜事八: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县级补助配套资金68.1万元落实了。从2014年10月1日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832元,其他时期入伍的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提高到每人每月772元。全县共涉及738人,补发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享受对象手中。截至目前,2015年全县优抚对象生活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8.1万元纳入预算。
2015年,千阳县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精神,出实招、见实效,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安排1317.7万元,确保养老保险养老金及低保、五保、优抚等提标升级和发放,真正让广大城乡居民得到实惠,共享经济济发展和改革成果。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