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千阳县为义务兵家庭足额发放优待金
最近,千阳县及时下拨义务兵家庭优待座谈会经费、立功受奖奖励和“八一”慰问经费10万元,并为103名义务兵足额发放家庭优待金120.44万元。
按照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有关政策,今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为9600元/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25000元/人,分别比去年提高12.9%和13.6%。在政策实施中,千阳县克服财力紧张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积极筹措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0多万元,并通过银行实现了社会化发放。目前,全县8个镇都已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向义务兵家属发放了优待金存折,103名义务兵家属共领取优待金120.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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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