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子长县实现低保全覆盖促进社会更和谐
今年以来,子长县采取积极措施,缓解城乡居民生活困难,先后拨付城乡低保配套资金1754万元,用于保障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构建和谐子长、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大投入,尽力实现“全覆盖”。按照政策规定,县财政需按上年度可用财力的1%配套城乡低保资金。但为了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县财政将配套资金提升为上年度可用财力的2%,及时划拨资金1754万元,保障了城乡低保资金的正常运转。2013年比2012年,新增低保对象164户422人,扩大了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
二是及时拨付,保证资金“准时到”。在准确把握政策的基础上,县低保办与县财政局积极协调,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做到“应保尽保”,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同时通过“陕西省代收付系统”对城乡低保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一改以前传统的城乡低保金发放要通过农村信用联社多次周转的落后办法,辟免了耗时费力效率低的问题。
三是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解民忧”。县上先后出台了《子长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和《定期入户制度》、《逢进必查制度》、《“一评议三公布”制度》、《信访举报制度》,规范了低保申请、审批、发放、取消享受低保资格的程序,建立了调查、审核、审批、管理机制。县民政局还邀请县财政局、县纪委等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审批程序、资金发放、工作监督等环节全程参与、“全程监控”,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23日